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

客家人的孝道精神

客家唐山的另一個空間


客家人的孝道精神是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一部分,是客家人的悠久历史文化积淀而成的,在相当长的时间里,起到了影响和规范人们的意识,支配着人们的行为的良好、积极的作用,成为客家人文化精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

       客家人传统的伦理道德孝道精神,其主要体现在尊长,其次是不辱,再次是能养等几个方面。

       尊长,是以孝敬父母为起点,推广为睦姻睦族,进而为民族尽大孝,为国家尽全忠。体现在对长辈祖先尊重、敬爱上,一方面是追源溯本,感恩戴德,即使离开了家庭到异地甚至远涉重洋海外,在外都是节衣缩食,积聚银两,从万里之外寄回财物,恭敬父母长辈乃至兄弟姐妹,使长辈在故里乡间,早晚不感寂寞,心灵不觉空虚。就是长辈百年归天后,总是以建母亲堂、念祖亭,或建贤母桥、怀祖路等形式,以寄托对先辈的怀念;另一方面是树立和谐文明的良好模式,使每一家每一户都能有一个维持的精神力量,永远和睦欢乐,并以此相辅相成地促进社会的安定与民族的团结。

       不辱,就是不玷污自己,不作称霸一方之事。即使是一生持躬处世,都是光明磊落,不使长辈父母蒙羞。

       能养,亦是菽水承欢,晨昏定省,使堂上能生活安定,欢畅舒心,无忧无虑,去享受儿孙天伦之福、颐养乐融的天年。